尊敬的用户:
感谢长期以来您对E海动力的信赖和支持!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、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E海动力已多次通知我们的网站用户在2005年5月31日前,办理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,且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已经延长至2005年6月30日。
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进行网站ICP信息备案的清查工作,所有未办理ICP信息备案的网站,被国家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暂时关闭。
同时提醒您,网站被关闭期间,可以进行网站ICP信息备案补办工作,经补办ICP信息备案的网站,在各地通信管理机构审核通过之后,可以重新开通。
为了保证您虚拟主机的正常安全运行,请您即刻办理备案事项.备案可通过如下途径来实现:第一、通过我司空间控制面板地址:http://www.ehpow.com/siteadmin/ 详细填写正确信息由我司为您提供备案代办服务。第二、自行上信息产业部系统:www.miibeian.gov.cn 自行注册用户名跟密码提交备案材料。或者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为您办理备案。
如果在2005年7月1日之前没有做ICP信息备案,同时也没有在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补办ICP信息备案的网站,将被国家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永久关闭,不再开通。因此E海动力再次提醒所有未提交备案信息的网站用户,请您尽快完成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的补办工作。
如果您的网站因没有办理ICP备案信息的提交工作,而被通信管理机构责令关闭,E海动力将不承担任何责任!
相关政策法规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
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%20
新购买主机,请在登入http://www.ehpow.com/siteadmin/ 自行记录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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